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交通運輸部等單位
關于(At)加強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
工作(do)意見的(of)通知
國辦函〔2021〕49号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(people)民政府,國務院各部委、各直屬機構:
交通運輸部、中央政法委、公安部、自然資源部、生(born)态環境部、住房城鄉建設部、水利部、農業農村部、應急部、國家能源局、國家鐵路局、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《關于(At)加強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工作(do)的(of)意見》已經國務院同意,現轉發給你們(them),請認真貫徹落實。
國務院辦公廳
2021年5月19日
(此件公開發布)
關于(At)加強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工作(do)的(of)意見
交通運輸部 中央政法委 公安部 自然資源部 生(born)态環境部
住房城鄉建設部 水利部 農業農村部 應急部 國家能源局
國家鐵路局 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
鐵路沿線安全環境直接關系鐵路運輸安全暢通。随着我(I)國鐵路特别是(yes)高速鐵路運營裏程不(No)斷增加,改善鐵路沿線安全環境對保障鐵路高質量發展和(and)人(people)民群衆生(born)命财産安全的(of)作(do)用(use)更加突出(out)。爲(for)加強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工作(do),現提出(out)以(by)下意見。
一(one)、總體要(want)求
以(by)習近平新時(hour)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(for)指導,全面貫徹黨的(of)十九大(big)和(and)十九屆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會精神,堅持人(people)民至上、生(born)命至上,更好統籌發展和(and)安全,樹牢底線思維,增強憂患意識,注重标本兼治,構建政府主導、部門指導、企業負責、路地(land)協同、多方共治的(of)工作(do)格局,依法解決突出(out)問題,及時(hour)消除事故隐患,去存量、控增量,有效防範化解風險,持續改善鐵路沿線安全環境。
二、完善工作(do)機制,壓實各方責任,提升多方共治合力
(一(one))發揮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作(do)用(use)。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部際聯席會議(簡稱部際聯席會議)按照黨中央、國務院決策部署要(want)求,加強對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工作(do)的(of)分析研判和(and)統籌協調,推動解決重點難點問題,建立健全治理長效機制,指導督促有關方面共同做好各項工作(do)。各成員單位要(want)認真落實部際聯席會議确定的(of)工作(do)任務,暢通信息溝通渠道,聯合檢查重點問題隐患,主動整改職責内有關問題,積極配合其他(he)單位消除隐患。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要(want)建立問題隐患排查清單和(and)工作(do)進展通報制度,及時(hour)跟蹤了(Got it)解情況,積極協調解決問題,适時(hour)組織開展督導檢查,确保部際聯席會議議定事項落實到(arrive)位。
(二)壓實各方治理責任。地(land)方人(people)民政府承擔屬地(land)治理責任,完善工作(do)機制,明确層級責任,保障經費投入,統一(one)協調做好本地(land)區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工作(do)。鐵路運輸企業承擔産權範圍内治理責任,加強内部安全管理,及時(hour)主動向地(land)方人(people)民政府和(and)有關部門報告影響鐵路安全的(of)問題隐患,積極聯系配合有關方面做好治理工作(do),按要(want)求完成職責内治理任務。鐵路監管部門承擔專業監管責任,完善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工作(do)各項制度,加強協調督促,依法依規嚴格監管執法。國務院有關部門承擔涉及本領域有關問題隐患治理的(of)指導督促責任,按照法定職責,落實部際聯席會議議定事項,指導督促系統内各單位完成治理任務。
(三)完善護路聯防和(and)“雙段長”工作(do)機制。發揮平安中國建設護路聯防作(do)用(use),組織專兼職護路隊伍加強巡查,及時(hour)化解涉及鐵路的(of)矛盾糾紛,堅決打擊破壞鐵路設施和(and)危害乘客安全的(of)違法犯罪活動。地(land)方人(people)民政府分管負責同志和(and)鐵路運輸企業主管領導牽頭負責的(of)“雙段長”工作(do)機制要(want)落實巡查制度,妥善處置影響鐵路安全的(of)問題隐患,難以(by)處置的(of)按要(want)求主動報告,确保早發現、早治理、早消除。将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工作(do)納入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台等協同監管,促進監管政策、措施、力量、資源有效融合。積極組織行業專家、專業機構開展安全咨詢服務,做好安全環境評估、治理方案論證等工作(do),提高專業治理能力。
三、堅持問題導向,實施專項行動,全力消除安全隐患
(四)實施存量隐患集中治理銷号行動。以(by)鐵路兩側500米範圍内的(of)彩鋼瓦、石棉瓦、樹脂瓦、簡易房、塑料薄膜、防塵網、廣告牌等輕質物體爲(for)重點,建立存量問題隐患庫,制定針對性整治方案,實行閉環銷号管理,力争2022年底前全部治理完成。依法劃定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,确定鐵路沿線地(land)下水禁采區、限采區,合力推動拆除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内違章建築物,加強對山體邊坡、跨越航道橋梁、公鐵并行交叉線路等隐患點的(of)治理,完善鐵路橋梁标志标識和(and)防撞設施,盡快改善鐵路沿線安全環境。
(五)實施重點問題合力攻堅行動。加強鐵路線路封閉防護管理,加快對時(hour)速120公裏以(by)上線路實施全封閉改造,未全封閉前采取有效措施,确保安全;噪聲影響超出(out)有關标準的(of),統籌考慮建設隔聲屏障。按照有關責任劃分和(and)規定程序,加快推進上跨(下穿)鐵路的(of)道路、橋梁以(by)及其他(he)鐵路代建設施産權移交工作(do),鐵路運輸企業要(want)認真做好問題整改工作(do),地(land)方有關單位要(want)及時(hour)組織驗收,确保按期完成。加快完成鐵路道口“平改立”,優先實施時(hour)速120公裏以(by)上線路、旅客列車徑路、機動車通行繁忙道口的(of)改造工程,有效提高安全防護能力。
(六)實施常态化持續整治行動。将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及橋下用(use)地(land)納入有關規劃統籌安排。依法嚴厲查處在(exist)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内未經批準擅自生(born)産儲存危險化學品、采石采礦、開采地(land)下水、挖砂挖溝采空作(do)業、穿越油氣電管線、堆放垃圾渣土、私設道口或平過道,以(by)及盜割鐵路器材、破壞防護設施等違法行爲(for)。建立舉報投訴制度,及時(hour)調查核實處理社會各界反映的(of)問題,依法從嚴處置和(and)問責,防止問題隐患反彈。
四、健全法治體系,增強監管能力,建立長效治理機制
(七)完善法規制度。加快制修訂鐵路法、地(land)方鐵路安全法規,夯實法治基礎。完善有關規劃建設、監管執法、應急處置等制度,确保各環節協調一(one)緻。編制日常巡查、聯合檢查、整改評估、跟蹤監督等工作(do)指南和(and)操作(do)手冊,實現排查治理工作(do)制度化、規範化。
(八)加強督辦考核。各省級人(people)民政府要(want)将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工作(do)納入平安中國建設、沿線市縣安全生(born)産、安全發展示範城市、文明城市等考核評價,作(do)爲(for)重點工作(do)進行督查,并定期向部際聯席會議通報工作(do)進展情況,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将組織檢查。國務院安全生(born)産委員會辦公室要(want)将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工作(do)作(do)爲(for)對省級人(people)民政府安全生(born)産工作(do)考核的(of)内容。
(九)強化科技支撐。充分運用(use)視頻監測、自動控制、人(people)工智能、大(big)數據分析等手段,提升鐵路沿線安全環境問題隐患排查治理、違法行爲(for)信息采集、關鍵環節遠程監測、工作(do)任務閉環管理等能力。建設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信息平台,多渠道采集信息,全過程動态掌握工作(do)進展,實行問題隐患驗收銷号管理,提高信息化、精細化治理水平。
(十)提升應急能力。開展涉及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應急預案的(of)評估修訂工作(do),優化預防預警、應急準備、信息共享、協同處置、事故調查、災後恢複等工作(do)程序。建立鐵路值班電話與110報警服務台情況互通機制,完善鐵路運輸企業與公安、自然資源、交通、水利、應急、氣象等部門的(of)突發事件報警聯動機制,定期組織聯合演練,增強協調聯動和(and)應急處置能力。
(十一(one))加強輿論宣傳。鐵路監管部門、鐵路運輸企業要(want)結合安全宣傳進企業、進農村、進社區、進學校、進家庭工作(do),會同有關方面充分利用(use)站車、政府網站、電視廣播、報刊、新媒體等媒介,主動宣傳保護鐵路沿線安全環境相關法規、政策等知識,加強愛路護路教育,不(No)斷提升全社會共同改善鐵路沿線安全環境的(of)意識,營造良好輿論氛圍。